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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 文 帝 廢 肉 刑
主講人 黃一平
中國封建制采輕刑至廢除肉刑,始于漢文帝。文帝即位十三年,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處以刑罰,被捕待決于長安。淳于公膝下無子,只有五個女兒,當他被捕時,罵女兒們說:“生子不生男,緩急非有益也!”意思是沒有生兒子,關鍵時候一點都指望不上。小女兒緹縈非常悲傷,隨父親來到長安,向文帝上書說:“我父為官,齊中一帶百姓都稱贊他廉潔公平,如今犯法要被處以刑罰。我真的很傷心,死者不可復生,刑者不可復屬,縱然以后想改過自新,都辦不到了。我愿意將自己作為官奴,為父親贖罪,使他能重獲新生。”天子閱后,龍心悲憫,遂下一令曰:“制詔御史:蓋聞有虞氏之時,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,而民弗犯,何治之至也!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之薄,而教不明與!吾甚自愧。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。詩曰:‘愷弟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今人有過,教未施而刑已加焉,或欲改行為善,而道亡繇至,朕甚憐之。夫刑至斷肢體,刻肌夫,終身不息,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!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?其除肉刑,有以易之;及令罪人各以輕重,不亡逃,有年而免。具其令。”
文帝不愧為大政治家。秦末楚漢相爭之后,劉邦入主關中,鑒暴秦苛刑峻法僅二世即亡之戒,劉邦刪繁就簡,約法三章,天下得以休養生息,倉稟充實,人心穩定,為文帝進一步廢除肉刑打下了堅實的政治基礎。盡管封建天子言出法隨,但文帝此舉決不是一時心血來潮,拍腦袋、拍胸口的產物,而是經過歷史研究,認真對比:有虞氏時,國家用象征性辦法取代屠戳,百姓也不犯法,“何治之至也!”今法有肉刑三種(黥:臉上刻字;劓:割鼻;刖:斬足),如此殘酷,而奸仍不能止,“其咎安在?”1748年,孟德斯鳩出版了他的《論法的精神》,他在書中說:“經驗告訴我們,在刑罰輕微的國家里,公民精神所受到的影響,如同刑法嚴酷的國家一樣深刻。”殊不知,比他早2000年的漢文帝,已經注意到這一十分有趣且十分重要的現象了。文帝殷鑒歷史,以圖振興國家,要走寬刑輕罰之路,可謂壯志凌云,由來已久。文帝二年五月,除誹謗、妖言罪;七年冬十月,令列侯太夫人、夫人、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;夏四月,赦天下;……緹縈姑娘的上書,提供了一個契機。文帝捫心自省,深深自責的態度也讓人十分感動。“非乃朕德之薄,而教不明與!吾甚自愧。”其中夜憂思的拳拳憂患意識,躍然字里行間。“故夫訓道不純”類乎于官府張羅結網為民眾構成的陷井,帶有“蓄意”的意思,文帝反省到如此地步,何其深刻。文帝除肉刑還在于他對老百姓“朕甚憐之”的一份情懷。誠然,這是一種高高在上的俯憫,作為封建帝王,還能怎么要求。但我們沒有理由懷疑他身為封建制度上升之初的一代明君,那種浩大的抱負,那種深 明統治權力深深植根于民眾之中的依賴,故而,“夫刑至斷肢體,刻肌膚,終身不息,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!”其感同身受,也令人感動。
漢文帝廢肉刑,在中國封建法制史上確是一件大事,它體現了新興的封建統治階級注重民本民生的司法理念,其寬刑輕罰的法制環境,營造并保障了西漢前期人民安居樂業,社會和諧穩定的欣欣向榮的大好局面,成就了漢朝文景之治的宏偉大業,對漢民族的發展和中華文明的傳承,影響極為深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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